事项名称:【离岗职工培训】
经办部室:职工服务部
服务对象:离岗职工
办理事项:证书初训、复训报销
受理条件:我司托养的离岗职工因工作需要所进行的培训
申请材料:培训申请及费用情况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发票原件、证书复印件、银行卡复印件
收费情况:按企业约定
联系电话:86-021-56726671
联 系 人:裴榕
联系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天通庵路569号4号楼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09:00-17:00)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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